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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省加大了生态保护工作的力度,实施了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收缴枪支等一系列的有效措施,一度沉寂的山林正在复苏,野生动物种类、数量逐年“回升”。但野生动物日渐兴旺的同时也带来问题,引来了大量非法狩猎者。一些不法分子为了一己私利,导致野生动物被猎杀事件屡屡发生,令人心痛。
被猎杀的飞禽。 1、挖陷阱,下套子 密林频频上演无声杀戮
2007年12月18日,穆棱市边防大队福禄边防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两名偷猎者在金刚台林区的“野猪岭”安装钢丝绳套,所长万世军迅速带民警赶往现场。经查,两个偷猎者是东宁县绥阳镇的王某和金某。近一个月来,他们在金刚台林区猎捕野鸡23只、黄喉貂39只、狍子和野猪7头,黄喉貂的皮毛已经被剥下来卖给收山货的。万世军说,黄喉貂也叫蜜狗,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今年5月28日,鸡西市居民鞠文涛在五道岭下钢丝套套住了一头野猪,准备宰杀时,野猪逃脱了,鞠文涛又在第二天准备了五十多个偷猎工具来到这里安装。据了解,自今年一月以来,鞠文涛猎捕了两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矮鹿被处以5000元罚款。
福禄边防派出所的高强介绍:他们主要任务是防火、防盗、防偷猎、防偷渡。保护野生动物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自从猎户的枪支被收缴后,森林的野生动物多了,鹿、狍子、野鸡随处可见。去年他们在悬阳林场发现了野生老虎的踪迹,风月桥林场也经常有黑熊出没。狩猎人开始在山上大量下套、铁夹子来捕猎,而这种捕猎方式危害更大。
仅去年一年,他们就抓获了近20名偷猎分子,收缴各类偷猎工具200多个。然而,尽管有关部门不断加大打击力度,还是有一些“漏网”的不法分子,对野生动物的残害屡屡发生。 2、抓了放,放了抓 打击偷猎陷入执罚怪圈
为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上升势头,2008年3月20日至5月31日,省森工总局决定,在全省森工林区范围内,组织实施开展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斗争,代号“飞鹰行动”。
4月15日5时,沾河森侦大队组织14名干警对捕食“雀鸟”行为进行打击。行动中共收缴捕鸟工具鸟笼148只、粘网38片,各种“雀鸟”400余只(活体),抓获违法行为人5人。现捕鸟工具已被销毁,“雀鸟”已被放飞林中。
4月7日,穆棱林业地区公安局将非法狩猎的李华军、韩喜力抓获,查处非法狩猎案一起。扣押农用三轮车一辆、猎狗四条,收缴野猪皮二张、冷冻野猪肉15余公斤。
“飞鹰行动”负责人告诉记者,开展行动以来,共出动人员5761人次,出动车辆2392台次,查处野生动物行政案件98起,行政处罚102人,林政款27881.5元。收缴野生动物1797(头、只),收缴猎具260件。
虽然战绩斐然,执法者却乐不起来,一方面是因为被查处者毕竟只是少数,还有太多人逍遥法外;另一方面,由于法规局限性,许多被打击的偷猎分子都是累犯,抓了放,放了抓,形成了恶性循环,不能从根上解决问题。有的还变本加厉,更加疯狂地偷猎。
“虽然有些人偷猎的不是国家一级和二级保护动物,未构成犯罪,却具有很大的潜在危害。”一位边防民警说。比如,有些山民本想下套子套狍子,却不幸残害了珍稀野生动物,这种情况已经多次发生。
对法规的无知,是残杀不断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执法人员曾抓获一个盗猎者,对方却振振有词地说:“咋的,这大山又不是你们家的,凭什么不让打猎……” 3、缺资金,少设备 野生动保科长成“光杆司令”
穆棱八面通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科科长孙宗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再强调,一定要为他们一线的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呼吁:我们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野生动物保护的机构设置了,可到现在这个科长还是兼职的“光杆司令”,观察没有望远镜、监测没有仪器、交通没有车辆,拿什么来保护野生动物呢?
据了解,像孙宗安反映的问题,在我省40个森工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科普遍存在。更多的时候,他们是在被动地执法,等有群众举报后才有所行动。
特别是在许多山区,盗猎者多以流动人口为主,居无定所,管理难度非常大。
资金、人手不足怎么办?据大庆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科潘树英介绍,她几乎每天都能接到举报非法偷猎的电话,保护科忙不过来,就动员社会力量,让更多的志愿者加入保护野生动物的队伍,这是目前最有效的途径。
大庆市民董义过去曾有猎枪,而且枪法很准,一次他射掉一只大鸟,另一只大鸟在天空中盘旋,发出哀鸣后一头撞死,那悲惨的一刻感动了董义,他放下“屠刀”,组建了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并任会长。从此,他潜伏在湿地、林中,配合当地林业公安,与非法捕猎人抗衡。这个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有40多人,而且队伍还在壮大,他们已协同当地林业保护部门抓获多名偷猎人,收缴数千个捕猎工具,有效地遏制了当地偷猎者的不法行为,为野生动物营造了良好的生存环境。
为保护野生东北虎,提高公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国际野生生物保护学会(WCS)、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吉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等单位共同开展“保护东北虎——百名志愿者清套巡山活动”,分赴吉林省珲春自然保护区、汪清林业局、黑龙江省绥阳林业局、东方红林业局和迎春林业局等地区清套。1月20日至24日,百名志愿者深入深山,5天清除600多个铁丝套子和夹子。
“但是,志愿者毕竟只是一种补充力量,我们更希望充实自身的实力,以便在打击盗猎战斗中发挥出主力军作用!”一位森保人员对记者说。 4、专家:管理体制有待理顺 相关法规亟须更新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学科负责人张明海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他们在黑龙江省刚刚做完一个危害野生动物的调查:黑龙江省是东北国家林最大、资源最丰富的地区,森林动物在全国也是最丰富的,兽类88种,鸟类343种,东北虎有10至14只,恢复到了1992年的规模。可是林区修公路、打防火线、开矿等等,又不同程度地破坏了野生动物的栖息地。
对于非法狩猎现象,张明海说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消费理念的错误转变。有人认为“野味”属于生态食品。其实,盲目的食用会导致很多变异性疾病。二是狩猎工具在市场上大量的出现,对于狩猎人来说,他们很容易就能买到狩猎工具。几元钱一段钢丝就能制作各种野生动物的套子,这种钢丝套在森林里如同天罗地网,它对野生动物的危害比枪打还严重。三是一些人把打野生动物作为冬季的消遣娱乐。
省森工总局野生动物保护处处长张树森介绍说:当前,在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一是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没有依法纳入事业编制,也没有相应的经费,而是由林业企业承担保护的公益事业,严重地制约了自然保护区事业的发展,林业企业也难以负重;二是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地方配套法规滞后。目前,经营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收费办法和标准还没有,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还没有制定,更没有相应的管理办法;三是野生动物伤害人畜、毁坏庄稼无相应的赔偿办法和标准。
可见,确保复苏的山林不再遭黑手,各级政府要走的路还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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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奋起反击”入侵者
根据有关部门统计,仅去年一年,仅穆棱市金刚台老虎岭林区就发生3起偷猎者被野生动物袭击事件,造成4人受重伤。因心生贪念,他们既触犯了法律,也付出了血的代价。
案例一:今年4月,穆棱市福禄乡福生村一村民到金刚台林区老爷岭“跑山”(采药、打猎、采集山货),结果惊醒了一头冬眠黑熊。一巴掌打过来,村民的右眼眼球当场翻出,浑身伤口达五六十处。在边防官兵的救助下,该村民捡回了一条命。
案例二:去年10月20日,姜某潜入金刚台林区下套偷猎,在林区内被一头野猪袭击,一只耳朵被咬掉,并滚下山崖。当边防民警找到他时,姜某已满脸是血倒在雪地里昏迷不醒,头部、腹部受伤严重,四肢严重擦伤。经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同年,七台河市王伟和肖立祥也因偷猎被野猪咬成重伤。
案例三:今年3月份的一天,一个偷猎人在捕猎时,不慎落入自设的套里,被倒挂在树上近一个小时,差点送了性命。幸亏武警牡丹江森林支队穆棱大队官兵路过,将男子解救。被救男子意识已经模糊,不能走动。过了20多分钟,男子才开口说话。他叫刘文学,家住穆棱镇铁路社区,听说这里经常有马鹿和狍子出现,所以想趁晚上没人时设个陷阱。他上树下了一个悬空套,用脚试长短时,不小心踩空,脚被套子套住,随后从树上摔下来,右臂骨折。从被套到被解救,他已经被挂了一个小时。如果武警战士再晚来一会儿的话,有可能因大脑缺氧而死亡。刘文学因非法下套偷猎,被野生动物管护部门处以1000元罚款。
这几起案例,反映出打击偷猎行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吴树江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