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私搭乱建,可是现在就有那么一些人突发奇想,连住楼都能盖个小棚子,这种事情就发生在我县的江南绥滨小区院内。画外:走进江南绥滨小区,院内亭台轩榭、绿草茵茵,环境幽雅而别致,可是从二楼阳台上伸出的两间蓝顶小棚子却使小区的景致大打折扣。这两间小棚子是二楼的业户为了扩大使用面积在自家的露天平台上搭建起来的,由于二楼搭建了小棚子,三楼的业户为了安全起见不得不用铁栅栏把自家的阳台和窗户都圈了起来。类似这样的小棚子在小区内还有好多,更有甚者,就连楼道内的公用面积竟然也都被有的业户据为了己有,这些业户为图一己私利在方便自己的同时却侵害了别人的权益。同期:三楼业户沈女士:二楼搭建小棚子,把墙壁抠进去了能有15公分,破坏了我家地热的保温层,我真的很担心会影响冬天的取暖。我三番几次找二楼业户协商,但人家根本就不理采,说是物业同意的。我又找到物业,他们说邻里之间要好好相处,别把关系弄得这么僵,盖都盖了算了吧。我现在都不知道该找谁来管这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