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号下午,县委书记孙永先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检查了县城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查看了拆迁现场,就加快拆迁速度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副县长费晓秋陪同检查,并介绍了拆迁工作开展情况。 孙永先在检查中重点强调了旧城区改造的重要性。目前,东宁县城的空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棚户区小烟囱的烟尘排放,特别是冬季的逆温天气,这些小烟囱排放的烟尘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棚户区尽快改造、进行新的楼房建设,不仅能够解决大气污染问题,还能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城市形象。现在我们县城的北出口、东出口和南出口的两侧都是棚户区,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的城市形象,特别是东宁作为一个口岸名城,更应该加快城市改造的步伐,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把棚户区改造提高到为国家争光的高度来认识。 孙永先要求,在棚户区的改造过程中,我们要一方面积极发动本地的开发企业和建筑企业,一方面招引外地的开发和建筑企业,大力推进开发建设进程,成片、连片开发,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县城东部、南部和其他周边地区的开发给予优惠政策。我县曾经对县城西部旧城区开发给予过优惠政策,目前看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已经使得全县的大气环境有所改善。但是就整个县城看,仍有接近三分之一的旧城区需要改造。所以,我们必须加快改造的步伐。省政府已经提出要用五年的时间完成县级棚户区改造,我们东宁县要从今年开始在三年内完成包括河北新区在内的县城棚户区改造。这就要求建设局尽快制定好统一的拆迁标准,广泛征求被拆迁户和开发商的意见,平衡好双方的利益关系,找准既最大限度保护棚户区居民的利益,又让开发商有利可图的中间点,使双方都能够接受,从而促进拆迁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
孙永先指出,在棚户区拆迁过程中,原则上要对被拆迁户实行“拆一还一”的政策,使之既有房住,又保证面积不减少和环境的改善。此外还要增加一些附属政策:例如新房子、好房子可以选择好位置,破旧房和低价房则安排在差一些的楼层等。棚子、仓库等其他附属设施也要给予一定的补偿。要坚决杜绝开发商随意动迁、任意提价、压价的现象,否则既有可能侵犯被拆迁户的利益,也可能纵容“钉子户”的不法要求,造成市场混乱。要坚决防止先后拆迁价格不统一的现象,保证按照一个标准执行,不能让先拆迁户受损失。另外对于个别漫天要价、无理取闹的“钉子户”要依法进行强迁,决不能为个别人利益损害全县人民的利益。 孙永先说,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我们还要考虑一些弱势群体的利益。对于房屋面积不足回迁户型的个别贫困户、低保户,开发商和县财政、建设等部门要研究优惠政策给予财物补贴,保障他们享受基本的居住权,真正做到“让居者有其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