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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村大事:大讨论(建议)
2008-1-12 19:13:00

关于本村工作人员的祸不单行问题有了结果.

(禁止转载)

详细经过如下(工作人员口述):

下午,两个工作人员(用A,B代替)去一农户家收费时,
A遭农户户主无理纠缠取闹并殴打成皮外伤。
当天农户在别人家喝点小酒,
在自己家口遇见了我们的工作人员A和B,
当时就缠住了A,说合作医疗不合理,应该收2元,剩余的8元让你们收费的工作人员贪污了,骂GCD,村干部等等,越来越难听的话,不堪入耳,我们工作人员并没有动怒,再一次仔细的给解释着,谁知,该农户当众一拳,A来不及躲闪,被打到了下巴,A忙躲闪,本能的还了1拳,厮打在一起有30--60 秒,后被拉开.结果,该农户就躺在地上,嘴里流了点血,哼哼了.
后来,就发生了去医院,住院的情况.


住院花费1500元,由当时送医院的村主任和治保主任暂先垫付.


如今,该农户已经出院在家休养,该农户向工作人员A索要2500元,其中1000元是务工补偿费.

村主任管A要1500元给农户,1000元村承担,
但是A认为自己无过错,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任何费用,
如今,各方该怎么办呢?

是私了?还是诉讼呢?
望大家发表自己的看法!

挂职农民 |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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